清障车和道路清障车的停车费用修改
为防止由于清障车施救单位不规范的行为引起纠纷,清障作业的起止时间的确认、吊车的概念、吊车作业加收费用的条件、清障车和道路清障车的停车费用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。
全省高速公路道路清障车施救收费标准实行**指导价,具体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计费单位及有关事宜的说明详见附表。各项收费标准不得上浮,下浮不限。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单位不得自行简化工作程序,减少服务内容或没有服务收取费用。
考虑到近年来,油价及人工等成本上涨因素,新标准对部分项目收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。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、事故和故障车辆拖曳(牵引)费上涨。如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**收费金额由500元调整为800元。
针对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混乱、随意性大、投诉多的情况,省物价局、省**运输厅联合发布消息,从8月1日起,新的《湖北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》开始执行,旧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。